对国际短信签名的可识别性有何规定?

签名必须具备高度的可识别性,能让用户一眼就辨认出发送方是哪个公司、机构、产品或服务。明确禁止使用任何中性、含糊或无法标识主体的签名,例如“客户服务”、“会员通知”、“最新资讯”、“Service”、“News”等。

此外,严禁使用个人姓名作为签名,也严格禁止在签名中包含“测试”、“test”、“测试使用”等表明非正式用途的字样。